于鹏娟:用舞蹈照亮心灵

来源:

宁夏文艺网

   

刊发时间:

2024-12-11

   

作者:

李 尚 马博丽

于鹏娟:用舞蹈照亮心灵

特约通讯员 李 尚 马博丽
 
  人们能够看到舞蹈演员在台上精彩的表演,却很少知道演员背后要付出怎样的努力。对于鹏娟来说,那些早年呈现出的精彩舞蹈,背后则是她多年来对于本土文化元素的捕捉和辛苦探索,无论表演还是创作,抑或教学,她都力求艺术地将地域人文特色传达给大众。
崭露头角 
  1996年,结束了5年的学习后,17岁的于鹏娟从宁夏艺术职业学校毕业,作为优秀毕业生进入到当时的宁夏歌舞团(现宁夏演艺集团),入团伊始有为期一年的培养阶段,简陋的排练厅、舞台和宿舍构成了当时生活的全部。“当时训练量特别大,刚进团就排了好多作品,有时候累得晚上都吃不下东西,但也因为年轻,身体虽累,心里是满足的,这个过程对我来说是一种磨炼。”
  1998年,于鹏娟参加了首届“荷花杯”全国舞蹈大赛,凭借双人舞《花儿情》获得了优秀表演奖。“为了参加比赛,我白天排院团的舞,晚上排练自己参赛的这支舞蹈,基本上是连轴转。”于鹏娟回忆,当时的评审老师说宁夏的节目很少见,有这样一个节目脱颖而出,就像是一匹黑马,不仅展现了宁夏的特色,也让大家看到了宁夏年轻舞蹈演员的风采。比赛结束后,于鹏娟逐渐在各支舞蹈中担任重要角色,在自治区成立40周年大庆时,她担任了《黄河柳》和《思想》两支舞蹈的主舞。
努力成长
  回忆昔日舞台上的经历,于鹏娟说,在宁夏,人们展现舞蹈的地方特色,常通过花儿这一艺术形式来传唱表达。比如2005年获得全国舞蹈大赛二等奖的群舞《梆声映彩虹》,舞蹈中男子用梆子表达对女孩的追求,为女孩送上定情物,女孩则委婉柔情地接受了这份爱意,内心害羞又雀跃。“当时的舞蹈比较生活化,表现的是年轻人的生活情趣和对爱情的向往。”她说。
  那时,于鹏娟参与的舞蹈多在保留本土民风民俗特色的基础上,再进行创新和提高,例如舞蹈《碰手镯》,服饰露出了腰部和胳膊,展现了舞者婀娜的身姿,给人青春洋溢的感觉。“这支舞蹈很受欢迎,演出时返场数次。”于鹏娟说,那时每天沉浸在排练、演出和流汗中,与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努力,如今想来,记忆犹新。
深入生活
  2008年,于鹏娟去北京学习深造,回来后,她为石嘴山艺术中心创作了舞蹈《串铃声声》,“当时参与舞蹈表演的演员,有一半是群众,大家水平参差不齐,创排十分考验人。”于鹏娟说,那时群众文化艺术建设不比现在,群众文艺团体少,能够挑战专业比赛的更少,但《串铃声声》在2010年全区一个舞蹈比赛中获得创作一等奖,后来参加群星奖也取得了不错的成绩。
  于鹏娟在创作过程中,既实现了创新,又刻画出劳动女性的精神面貌。“创作舞蹈多是从群众生活中寻找灵感,当时去甘肃采风,看到有女性将一个铃铛系在头巾后面,很好看。”她介绍,这种铃铛是当地人的日常用品,晚上没有照明,周围环境很黑,有了铃铛的声响就知道附近有人。另一方面,在田间劳作时,铃铛还能驱赶麻雀,防止它们吃稻子。捕捉到这一细节,于鹏娟便将铃铛系于舞者的发辫上,跳舞的时候甩起来,叮叮当当的,很美好。而且,在《串铃声声》中,着重表现女性的刚柔并济,展现了女孩们在劳动场景里的美。舞蹈很有节奏和力量感,在于鹏娟看来,这一时期舞蹈作品中的女孩子已经不再停留在你情我爱的表达,而是拥有了自己的独立思想,开始寻找自我价值。
专注教学
  2012年,于鹏娟受聘于北方民族大学开始教学,先后加入银川舞蹈家协会、宁夏舞蹈家协会、中国舞蹈家协会,一直专注于舞蹈教学以及相关事业。“舞蹈教学绝不单纯是让人掌握这一技能,它是一项美育工程,可以改变人的精神面貌。”于鹏娟说,跟着组织者去对口扶贫的村子,给村民送去舞蹈扇子、手绢等道具,村民都非常高兴,娱乐生活也逐渐从打牌打麻将变为文艺活动。孩子们也得到了更优质的舞蹈教育。
  “为了做好这件事,我还专门考了少儿舞蹈教师的资格证书。”她说,孩子一定要跳符合自己年龄阶段的舞蹈,这样不仅在技术上可以适应,也更能理解舞蹈的内涵,达到陶冶情操的目的。不过,多数基层地区缺乏专业的舞蹈老师,这也是各级协会要着手改变的状况。这些年来,为了能让孩子们有机会受到更好的教育,协会专门从北京请来老师,对基层老师进行培训,“有了专业舞蹈老师,很大程度上缩小了城乡教育的差距。”
(本文发表于《宁夏文艺家报》2024年第3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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